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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智慧財產局
中華民國83年5月30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經濟部經智字第1050460287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九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自然人,指我國及外國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我國學校,指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學校。
    本辦法所稱外國學校,指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學校。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指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定之事業;其為外國企業者,亦同。

  • [修正]
  • 第九條

    本辦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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