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國際貿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1日
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計字第113105000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四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與大專院校合辦國際經貿議題相關研討會審核原則)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