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商品檢驗
中華民國96年12月10日
中華民國110年4月22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1103000182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及第二點表CCBAN-01、第四點表CCBAN-02,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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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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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驗證機構申辦網路作業帳號,應檢具申請書(表CCBAN-01)及法人
機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向本局申請。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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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路作業帳號申辦案件,於提出申請案前應先向國家發展委員會申請
組織及團體憑證(XCA);倘先前已申請取得經濟部工商憑證(MOEAC
A)者,應於該憑證屆期前改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XCA),以利本局
審核及進行網路作業身分之驗證。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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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網路作業帳號申辦案件經本局審核同意後,以密件核發「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商品驗證機構網路作業帳號登錄同意書」(表CCBAN-02)。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