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經濟管制
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0604605480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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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八條
事業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管線汰換準備金之提撥,併同分離會計報告中揭露下列資訊
:
一、按前一年度稅後淨利提撥當年度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計算及金額。
二、歷年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明細表(附表)。
三、前一年度本支管汰換之金額及明細項目。
四、前一年度表外管汰換之金額及明細項目。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