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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經濟管制
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0604605480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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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八條

    事業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管線汰換準備金之提撥,併同分離會計報告中揭露下列資訊

    一、按前一年度稅後淨利提撥當年度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計算及金額。
    二、歷年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明細表(附表)。
    三、前一年度本支管汰換之金額及明細項目。
    四、前一年度表外管汰換之金額及明細項目。

  • [附表]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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