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中小企業
中華民國83年5月18日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1040100064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十、貸款利率
     (一)新臺幣貸款利率依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BOR)六個月期利率酌予加碼計息
        。
     (二)美元及其他外幣貸款利率按OECD公告之商業參考利率( CIRRs)或6個月期LIBOR利
        率酌予加碼計息。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