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鐵路
中華民國102年1月23日
中華民國107年7月12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77900018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二、高速鐵路五個車站特定區有盈餘時,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要點規定向交通
      部鐵道局申請預支開發盈餘。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