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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公路
中華民國94年11月11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0600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十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五條

    規劃大眾運輸專用道時,應符合下列道路幾何條件:
    一、道路車道數同向至少三車道。但經主管機關評估確有設置大眾運輸專用道之必要者,不
      在此限。
    二、大眾運輸專用道內之車道寬至少三公尺。

  • [修正]
  • 第十條

    大眾運輸專用道規劃期間,主管機關得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並得輔以網路參與機制,以廣
    徵民眾意見,並納入規劃設計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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