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公路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綜字第1120107527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並自112年9月15日生效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
附件下載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
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以下簡稱貨運三業)違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條第一
項或第七十七條第一項之事件,爰訂定本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