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觀光
中華民國90年12月12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882004125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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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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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或自有住宅,結合當地人文街區、歷史風貌、自然景觀、生態
、環境資源、農林漁牧、工藝製造、藝術文創等生產活動,以在地體驗交流為目的、家庭副
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城鄉家庭式住宿環境與文化生活之住宿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