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表一-觀光旅館業與其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二-旅館業與其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旅館業管理規則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三-旅行業、旅行業經理人與旅行業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四-觀光遊樂業與其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五-民宿經營者違反本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六-導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七-領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八-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反本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九-違反本條例與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有關風景特定區及觀光地區管理規定裁罰基準表.pdf
- 附表十-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未依規定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裁罰標準表.pdf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觀光
中華民國93年7月8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182007564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第七條附表三、第八條附表四、第九條附表五、第十條附表六、第十一條附表七、第十二條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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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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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觀光旅館業與其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之規定者,
除位於直轄市之一般觀光旅館業,由直轄市政府依附表一之規定裁罰外,
其餘之國際觀光旅館業及一般觀光旅館業,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依附表一
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六條
旅館業與其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旅館業管理規則之規定者,由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依附表二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七條
旅行業、旅行業經理人與旅行業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
之規定者,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依附表三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八條
觀光遊樂業與其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之規定者,
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附表四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九條
民宿經營者違反本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之規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
府依附表五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十條
導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者,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
依附表六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十一條
領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者,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
依附表七之規定裁罰。 - [附表]
- [修正]
-
第十二條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反本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之規定者,由水域
遊憩活動管理機關依附表八之規定裁罰。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