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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觀光
中華民國110年8月5日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雲管字第11203001851號令修正發布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七、業者違反本注意事項有關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之規定者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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