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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觀光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東管字第1130300114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從事衝浪活動應注意事項)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
      為管理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衝浪活動
      ,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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