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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蒙藏/蒙藏事務
中華民國90年7月27日
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文化部文心字第1113001411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要點之獎助包括助學金及獎學金。
      依前點規定之學生,於在學期間前一學期內無警告、小過、大過等紀
      錄者,得申請該學期之助學金。但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就
      學費用之補助或減免者,不得申領。
      依前項本文,且於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實達七十五分以上者,得申
      請獎學金。
      本要點獎助之核發,研究所碩士生以二年、博士生以三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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