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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僑務/教育文化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1020253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七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僑務委員會鼓勵泰緬僑民學校聘用畢業僑生擔任教師經費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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