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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主計/組織
中華民國102年5月21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資維字第1086001278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五、本小組視業務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每年以至少召開一次為原則。本小組開會時得邀
      請相關機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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