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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主計/處務
中華民國85年11月27日
中華民國102年7月24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處主人中字第1021001422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八點,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各機關會計機構兼辦統計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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