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新聞/處務
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
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內三字第099012004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
     (一)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局長擔任,其餘委員,由本局就本
        局員工、社會公正人士及性別平等專家學者聘任之;且單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
        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
     (二)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主任秘書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督導本小組行政工作,
        並置副執行秘書一人,協助執行秘書督導事宜。本小組行政工作由本局人事室相關
        人員兼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