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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輔導兼具文化藝術與商業價值,且製
作總成本在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上之國產電影長片,特訂定本要點。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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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案、補助金電影片及其製作企畫,應符合下列要件
(一)補助金電影片應符合「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及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第一點所
稱「國產電影片」之規定。
(二)申請旗艦組國產電影片補助金之電影片,其製作總成本應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申
請策略組國產電影片補助金之電影片,其製作總成本應在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上。
(三)申請補助金之電影片,其導演二分之一以上應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每一導
演,應將一百年度之前執導之策略性補助金電影片、九十九年度旗艦組及策略組補
助金電影片、輔導金電影長片、短片及依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七年度國產電影片行銷
映演製作補助暨票房獎勵辦理要點、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度國產電影片國內行銷
映演製作補助暨票房獎勵辦理要點、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九年度票房獎勵製作國產電
影片補助金辦理要點規定獲得製作補助之電影片攝製完成,並取得電影片准演執照
。但依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七年度國產電影片行銷映演製作補助暨票房獎勵辦理要點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度國產電影片國內行銷映演製作補助暨票房獎勵辦理要點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九年度票房獎勵製作國產電影片補助金辦理要點規定獲製作補
助之電影片,與申請本要點補助金補助之國產電影片為同一部者,不在此限。
(四)補助金電影片之取景及後製作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該電影片不得全程在國外取
景及拍攝,其在國內拍攝之場景,應有主角或配角之呈現。
1.於國內拍攝之場景,應達補助金電影片片長三分之一以上。
2.二分之一以上後製作(指補助金電影片全片之剪輯、調光、調色、聲音【包含錄
音、音效、混音等】、特效及底片沖印)項目,應於國內完成。
(五)補助金電影片准演執照所載級別應為普遍級、保護級或輔導級。
(六)補助金電影片放映時間應在七十五分鐘以上,且應以我國語言發音為主。
(七)補助金電影片製作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以三十五釐米或超十六釐米底片以上規格拍攝,且其複製片應以三十五釐米電影
片規格製作。
2.以電影規格之數位攝影機拍攝者,其複製片應以三十五釐米電影片或電影規格數
位檔案輸出。
(八)補助金電影片在我國使用之所有複製片(拷貝)應在我國沖印。
(九)補助金電影片應未獲本局捐助之財團法人製作補助、投資或委製。
(十)補助金電影片獲政府機關(構)及本局以外政府機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各項補助
合計,不得達補助金電影片製作總成本之百分之五十。
(十一)申請補助金之電影片,應於本局公告獲選一百年度補助金電影片名單前,尚未取
得電影片准演執照。
(十二)不得以相同或相類似之企畫書所載電影片製作企畫或劇本獲得本局其他製作補助
。但依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七年度國產電影片行銷映演製作補助暨票房獎勵辦理要
點、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度國產電影片國內行銷映演製作補助暨票房獎勵辦理
要點、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九年度票房獎勵製作國產電影片補助金辦理要點規定獲
製作補助者,不在此限。
(十三)申請案應符合下列二目規定之一:
1.導演之一曾執導一部以上國產電影片,且其中一部國產電影片之全國票房應達
新臺幣三百萬元或臺北市地區票房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每一申請人均曾製作二部以上國產電影片,且其中一部國產電影片之全國票房
應達新臺幣三百萬元或臺北市地區票房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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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獲補助金者應遵守事項
(一)旗艦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成本應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且應達本局核定補助
金額上限之二倍;策略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成本,應在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上
,且應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
(二)獲補助金者不得將補助金電影片轉讓與其他電影片製作業攝製。但經評選小組審
查同意並經本局核定者,得與國內外電影片製作業合資、合製或變更為由本局第
一次核定該補助金電影片之部分獲補助金者製作。
(三)補助金電影片片名、製作規格、劇情大綱、製片人、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
角及配角)、攝影、音效、剪輯、特效或美術有變更者,獲補助金者應以書面述
明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變更;申請變更以三次為限。變更申請
案應經評選小組審查同意並經本局核定。
(四)補助金電影片應於片尾起始處明示「本片係獲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局一百年度
旗艦組/策略組國產電影片補助金補助」或類似文意,並加註機關識別圖樣。
(五)獲補助金者應依本局指示參加本局舉辦之各項國片行銷活動、業界分享說明會及
本局指定之各項影展等。
(六)獲補助金者依第十五點辦理結案前,應先登錄為「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台
」(網址: http://tavis.tw)之「產業頻道」會員,並將該電影片剪輯成十分
鐘以內之普遍級或保護級預告片數位影音檔案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音樂、相關
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上傳「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
台」,且獲補助金者應出具永久無償授權本局、本局再授權之人及政府機關得於
非營利目的範圍內,利用上傳之檔案及資料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
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之書面文件;獲補助金者未完全擁有補助金電影片之著
作財產權時,並應為本局、本局再授權之人及政府機關取得其他著作財產權人出
具上開授權之書面文件。上傳規格請參考該平台網站說明。
(七)獲補助金者應出具永久無償授權本局、本局再授權之人、政府機關,於該補助金
電影片在我國電影片映演業之映演場所作首輪商業性映演之日起十二個月後,得
將補助金電影片作非營利性公開上映、公開播送,並得將補助金電影片重製、改
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後,作以下運用之書
面文件;獲補助金者未完全擁有補助金電影片之著作財產權時,應為本局、本局
再授權之人、政府機關取得其他著作財產權人出具上開授權之書面文件:
1.於非營利活動中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2.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中作非營利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
開展示;
3.於上開政府機關所屬之網站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獲補助金者應依本局指定期間、型式,無償提供補助金電影片,供前項授權之運
用。
(八)獲補助金者依第十五點辦理結案前,應無償贈送二個符合第五點第(七)款規格
且經第十二點審核通過之補助金電影片全新複製片(其規格應符合第五點第七款
規定之一,如選擇繳交數位格式之全新複製片,應繳交一個未加密之 DCP檔及一
個 HDCAM-SR 錄影帶)及經本局審定通過之該電影片全部海報及劇照(限紙本)
各二份予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作為永久典藏及推廣之用,並出具永久無償
授權該館及因法律規定承受該館業務之法人,於該補助金電影片在我國電影片映
演業之映演場所作首輪商業性映演之日起十二個月後,得將補助金電影片作非商
業性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以及將補助金電影片重製、改
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後,作以下運用之書
面文件;獲補助金者未完全擁有補助金電影片之著作財產權時,應為該館及因法
律規定承受該館業務之法人取得其他著作財產權人出具上開授權之書面文件:
1.於非營利活動中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2.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中作非營利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
開展示;
3.於所屬之網站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九)補助金電影片參加國際影展活動時,應以中華民國(臺灣)名義及獲補助金者名
義參加。
(十)獲補助金者提供本局之文件或承作補助金信託管理之信託業之文件、支出憑證,
不得有偽造、變造或冒混情事。
(十一)獲補助金者應擔保無違反第五點第(九)款規定及第(十二)款規定。
(十二)獲補助金者應於結案前,舉辦一場以上之補助金電影片校園映演座談會。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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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補助金電影片之結案
獲補助金者應於本局核定補助金電影片審核通過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且不得逾一百零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檢具下列各款書面報告及文件,向本局申請結案。獲補助金者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前開期間(限)之展延。
(一)補助金電影片製作企畫執行成效報告(含前後製執行過程說明、就業人力說明)
。
(二)補助金電影片行銷企畫執行成效報告(含行銷策略檢討、補助金電影片國內外票
房紀錄、發行期間及其國內外著作財產權交易或發行之收入及衍生週邊商品收入
)及符合第十三點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補助金電影片參展及入圍或得獎紀錄。
(四)對臺灣電影產業之效益評估及回饋企畫之執行說明。
(五)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且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明細表,並附會計師
查核報告:
1.收入部分包含但不限於國內外票房、融資、民間投資、各級政府機關(構)、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補助(請載明領取之補助明細及占全部經費比率)或投資
、民間捐贈、國內外影片著作財產權交易收入及衍生週邊商品收入。支出部分
包含補助金電影片製作總成本(應分人事費、材料費、美工費、製作費、交通
費、住宿費、伙食費、雜支等八項,其金額應符合第十四點第(一)款規定,
並檢附該八項之細目清冊)、發行及宣傳成本費用。人事費支出,應附個人扣
繳憑單影本,並註明該個人擔任之職務;其屬境外支出憑證,得以影本(應經
當地會計師簽證及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替代。另會計師查核報告應載明獲補助
金者製作補助金電影片之出資總金額。
2.補助金電影片製作資金為自資者,應列明實際支出項目及金額,以現金以外之
財產出資者,應附其種類、數量及價格或估價之證明。
3.補助金電影片製作資金為合資者,應列明獲補助金者及其他合資者出資金額、
比率及出資形式;以現金以外之財產出資者,並應附其種類、數量及價格或估
價之證明。
(六)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金額證明文件。
(七)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開立獲補助金者已履行無償贈送其二個符合第五點第(
七)款規定,且經第十二點審核通過之補助金電影片全新複製片及經本局審定通
過之該電影片全部海報及劇照(限紙本)各二份之證明。
(八)第十四點第(六)款及第(七)款授權書正本及同點第(八)款授權書影本。
(九)補助金電影片在我國使用之所有複製片在我國沖印之證明。
(十)舉辦補助金電影片校園映演座談會之會議紀錄(含時間、地點、出席演職員、座
談內容及照片)。
(十一)其他本局指定文件。
結案申請經本局審查通過者,本局應依下列二款規定結算實際補助金額:
(一)旗艦組補助金之結算
1.旗艦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一
億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未逾獲補
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未逾信託業開立
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所載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之百
分之三十者,本局應按原核定補助金額上限補助。
2.旗艦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一
億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未逾獲
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但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逾信託業開立
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所載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之百
分之三十者,本局應依以下計算公式重新核定實際補助金額,並修正製作合約
;其有溢領者,並應依本局指定期限內繳還本局。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之核銷金額× 30%)-新臺幣一千元
3.旗艦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一
億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在該電
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之百分之三十以下,但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已獲會計師
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明細表所載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
者,本局應依以下計算公式重新核定實際補助金額,並修正製作合約;其有溢
領者,並應依本局指定期限內繳還本局。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 × 80%)
4.旗艦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一
億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但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逾信託
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之證明件所載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
本之百分之三十,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逾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
支明細表所載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者,本局應分別依以下二
計算公式重新核定實際補助金額,且以核算後較低者為準,並修正製作合約;
其有溢領者,並應依本局指定期限內繳還本局。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者之核銷金額× 30%)-新臺幣一千元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 × 80%)
(二)策略組補助金之結算
1.策略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六
千萬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未逾獲
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未逾信託業開
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所載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之
百分之三十者,本局應按原核定補助金額上限補助。
2.策略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六
千萬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未逾
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但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逾信託業開
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所載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之
百分之三十者,本局應依以下計算公式重新核定實際補助金額,並修正製作合
約;其有溢領者,並應依本局指定期限內繳還本局。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之核銷金額× 30%)-新臺幣一千元
3.策略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六
千萬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在該
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之百分之三十以下,但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已獲會計
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明細表所載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
十者,本局應依以下計算公式重新核定實際補助金額,並修正製作合約;其有
溢領者,並應依本局指定期限內繳還本局。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 × 80%)
4.策略組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成本(以經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收支
明細表及信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證明文件為憑)在新臺幣六
千萬元以上、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之二倍,但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逾信
託業開立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支出核銷之證明件所載補助金電影片實際製作總
成本之百分之三十,且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限逾會計師簽證之補助金電影片總
收支明細表所載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百分之八十者,本局應分別依以下
二計算公式重新核定實際補助金額,且以核算後較低者為準,並修正製作合約
;其有溢領者,並應依本局指定期限內繳還本局。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之核銷金額× 30%)-新臺幣一千元
計算公式:(獲補助金者實際出資總金額 × 80%)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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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違反本要點規定之處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局應撤銷獲補助金者之補助金受領資格(已簽約者,本局
得不為催告,逕行解除製作合約,獲補助金者,應無條件繳回已領之補助金。)
:
1.首輪商業性映演之補助金電影片不符合第五點第(一)款、第(三)款、第(
四)款、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七)款規定。
2.依第六點第二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實,經本局查證屬實。
3.獲補助金出具之補助金電影片製作成本單據,經信託業審查不符第十點第(三
)款第二目規定。
4.違反第十一點補助金電影片攝製完成期限規定。
5.未依第十點第(三)款第三目或第十五點第二項各款規定於本局指定期限將溢
領之補助金繳還本局者。
6.未依第十二點第一項規定期限檢送審核文件資料或檢送之文件、資料或內容不
全,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二次,仍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
7.補助金電影片經本局依第十二點第三項限期修改,屆期未修改或修改期間累計
達六個月仍未經本局核定審核通過。
8.違反第十四點第(二)款本文、第(三)款、第(九)款或第(十)款規定。
9.違反製作合約或信託契約規定。但本要點或信託契約另有違約處理規定者,不
在此限。
10.補助金電影片侵害他人著作權,並經法院判決確定。
11.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選小組委員之公正性,經查證屬實。
(二)有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本局應撤銷獲補助金者之補助金受領資格(獲補助金者
應無條件按製作合約所載補助金總額十分之三賠償本局):
1.未依第九點規定期限,完成信託契約之簽訂。
2.違反第十三點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五點第十款規定。
3.未依第十四點第(六)款規定將數位影音檔案及資料上傳「影視及流行音樂產
業資訊平台」。
4.違反第十四點第(十一)款規定。
5.未依第十五點第一項規定期間(限)檢具書面報告及文件或檢具之報告、文件
或內容不全,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二次,仍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完全。
6.經依第十五點結案審查未通過者。
(三)因前二款情形經本局撤銷補助金受領資格之獲補助金者,自解除製作合約及被撤
銷資格之日起二年內,不得申請各年度策略性國產電影片補助金、旗艦組及策略
組國產電影片補助金及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且於其未將已領之補助金完全繳回
本局並完全履行其賠償義務前,不受理其申請本局任何補助及獎勵。
(四)獲補助金者未依第十四點第(五)款規定依本局指示參加本局舉辦之各項國片行
銷活動、業界分享說明會或本局指定之各項影展,應按次依本局核定補助金額上
限之百分之五賠償本局,且於其應繳納之賠償金未完全繳納前,不受理其申請本
局任何補助及獎勵。
(五)獲補助金者未依第十四點第(七)款第二項規定之本局指定期間、型式提供補助
金電影片,經本局再通知限期提供補助金電影片,屆期仍不提供者,應按次賠償
本局新臺幣一百萬元,且於其應繳納之賠償金未完全繳納前,不受理其申請本局
任何補助及獎勵。 -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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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刪除)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新聞/電影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影(輔)字第10220029303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五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第十六點;刪除第十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subject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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