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新聞/廣播電視
中華民國87年12月3日行政院新聞局(87)建廣四字第1901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及附件二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標籤顏色,按錄影節目使用目的,分為左列三類:
     (一)家用者為白色。
     (二)播映者為黃色。
     (三)供伴唱者(不論家用或播映用)為綠色。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