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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本條例施行期限屆滿時止。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人事行政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10500329715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條文,自100年4月8日起施行,至本條例施行期限屆滿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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