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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原則所稱宿舍如下:
(一)首長宿舍。
(二)單房間職務宿舍。
(三)多房間職務宿舍。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人事行政/待遇福利
中華民國96年2月27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行政院院授財產公字第1120022306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自1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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