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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組織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中華民國101年3月9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10122603231號函核定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院院長指派本院衛生署署長擔任;副召集人三人,由本院衛
      生署副署長、內政部次長及教育部次長兼任。

  • [修正]
  • 四、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襄助處理本小組事務,由本院衛生署企劃處處長兼任;相關幕
      僚作業由本院衛生署企劃處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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