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組織
中華民國102年7月25日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041260837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四、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綜理日常事務;副執行秘書一人,襄助處理會務;組長及工作人
      員若干人,分組辦理本會業務。
      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組長及工作人員,由本部法定員額內調充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