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處務
中華民國97年3月27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國字第112076121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條文,自112年3月22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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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八條第一
項後段及第二條附圖施行前,菸品業者得先採行、使用。 - [修正]
-
第十二條
本辦法除第四條、第八條第一項後段及第二條附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
年三月二十二日施行外,自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