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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處務
中華民國109年5月5日衛生福利部衛部照字第1091560606A號函修正發布第 5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五、本會得視需要召開會議,並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副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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