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食品衛生
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31300126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一自113年7月1日施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三條

    食品中之重金屬限量,應符合附表一之規定。

  • [附表]
  • 附表一-食品中重金屬之限量

  • [修正]
  • 第六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
    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年
    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附表三,自一
    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自一
    百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