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食品衛生
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2200485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
附件下載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二、前點案件,其罰鍰額度之審酌如附表。經依附表規定加權後,其計算
數額已為法定罰鍰最低額,惟依行政罰法規定再予減輕處罰者,應明
確詳載其裁量所據之基礎事實、適用法規及理由。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