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保健
中華民國87年1月7日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健婦字第1070403079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遺傳性及罕見疾病檢驗機構資格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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