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衛生/健保
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中華民國108年5月14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80006704號公告修正發布第十一點附件二,並追溯自108年5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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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十一、支付方式:
(一)本計畫之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如附件二。
(二)本計畫之預算,按季均分及結算,並採浮動點值支付,惟每點支付金額不高於 1
元。當季預算若有結餘,則流用至下季。若全年預算尚有結餘,則進行全年結算
,惟每點支付金額不高於1元。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