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附件下載
修正內容
- [修正]
-
肆、醫療費用支付
一、預算分配:
(一)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每年3,500萬元。
(二)地區醫院:每年1,500萬元。
二、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詳附件3):
(一)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
1.對入住加護病房病人提供符合實施方法及進行步驟之臨床藥事照護,醫院得申報
「重症加護臨床藥事照護費(每日)(P6301B)」,每人日支付220點。
2.每位病人每次臨床藥事照護介入紀錄至多申報 3日之臨床藥事照護費,且申報總
日數不得超過病人該次入住加護病房實際總日數。範例如下:以藥師介入次數計算申報日數
加護病房住院總日數
可申報日數
3次*3日/次=9日
12
9
3次*3日/次=9日
5
5
3.藥事照護介入紀錄須以SOAP(Subjective, Objective, Assessment, Plan) 撰
寫型式書寫於病歷,始得申報重症加護臨床藥事照護費用。
(二)地區醫院:
對於有2種以上慢性病且用藥品項達5項以上之門診病人,經發現有不適當的處方及
用藥者,提供臨床藥事照護,並須於病歷記載相關照護內容,始得申報「門診臨床
藥事照護費(P6302B)」,每件支付100點。
三、醫療服務點數清單及醫令清單填表說明:
(一)執行醫事人員代號:填報執行之藥師ID。
(二)醫令類別:填報「G–專案支付參考數值」。
(三)醫令單價、點數:填報「0」。
(四)醫令執行時間起及迄需填報至年月日。
(五)其餘未規定事項,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規定辦
理。
四、結算方式:
(一)本方案之「臨床藥事照護費」(P6301B及P6302B),於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
費用總額「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專款項下支應。
(二)預算按季均分,以浮動點值計算,且每點支付金額不高於 1元,當季預算若有結餘
則流用至下季。於年度結束後進行全年結算,採浮動點值計算,惟每點支付金額不
高於1元。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