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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處務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
中華民國112年7月17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第1120052944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六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行政院重大施政、立法院業務報告與備詢及監察委員年度巡察之綜辦
      。
    二、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編審、管制及考核。
    三、動員準備及災害防救業務之綜辦。
    四、服務品質提升及研究發展業務推動。
    五、重要會議之議事、紀錄、分辦及管制;重要案件之追蹤、管制及考核
      。
    六、史政、榮民文化(物)業務、資料之綜辦、編纂及發行。
    七、所屬機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之督導、管制及考核。
    八、業務性採購案件之綜辦與所屬機構採購案件之督導、稽核及履約爭議
      之協處。
    九、列管所屬機構工程之督導、查核及履約爭議之協處。
    十、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綜合規劃事項。

  • [修正]
  • 第七條

    服務照顧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輔導、善後服務政策、計畫之規劃及研擬。
    二、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輔導及遺產管理法令之研擬。
    三、退除役官兵眷屬、遺眷及因公、戰訓殞命或服現役十年以上死亡軍人
      遺族急難救助、慰問與清寒子女就學補助之規劃及研擬。
    四、退伍軍人社會團體之輔導、協調聯繫及訪問接待。
    五、志願服務工作之規劃、執行及考核。
    六、退除役官兵法律糾紛之調處、諮詢、輔導及服務。
    七、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之善後服務與遺產管理及亡故退除役官兵葬
      厝國軍(軍人)公墓之協調聯繫。
    八、從事榮民榮眷輔導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監督及協調聯繫。
    九、所屬機構輔導、服務照顧與遺產管理業務規劃、督導及考核。
    十、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事項。

  • [修正]
  • 第十二條

    退除給付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預算編列、發放作業政策與法令之規劃及研擬。
    二、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預算編列及核算。
    三、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發放與所得稅扣繳及委託金融機構辦理俸金相關
      發放作業。
    四、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發放試算與退俸、贍養金及相關補助發放作業。
    五、所屬服務機構辦理退除給付發放及相關作業之訓練、督考。
    六、退除給付相關函件與資料作業管制及備役軍人眷屬身分證製發作業。
    七、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資料建檔及管制比對作業。
    八、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事項。

  • [修正]
  • 第十七條

    統計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統計與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資料管制。
    二、本會與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三、本會與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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