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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就業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業字第1100021816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十八條條文,自110年1月1日施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訂定之。

  • [修正]
  •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二十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三月
    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八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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