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就業
中華民國96年5月3日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1020073793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六點;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辦理文康表演活動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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