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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就養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1020073367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七點;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請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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