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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原子能/處務
中華民國107年8月17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核能安全委員會核綜字第1120017494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訂定目的)
      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確立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客觀公正
      之處理程序,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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