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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國家科學
中華民國99年11月18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政字第11100394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副局
      長兼任;委員由本局各一級單位主管兼任。
      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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