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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文化建設
中華民國95年6月1日
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資圖秘字第108000675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二條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各項規費收費數額如下,每時段以三小時計:
    一、館前廣場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七千元。
    二、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二萬二千三百元。
    三、國際會議廳錄影設備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二千元。
    四、國際會議廳翻譯設備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五千元。
    五、第一會議室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一萬元。
    六、第一會議室錄影設備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一千元。
    七、第二會議室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五千元。
    八、第二會議室錄影設備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五百元。
    九、數位學習教室(電腦教室)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六千元。
    十、數位學習教室(電腦教室)軟體安裝費:每次新臺幣一千元。
    十一、視聽室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七千元。
    十二、多元學習教室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五千五百元。
    十三、四樓閱覽區展場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一千五百五十元。
    十四、五樓閱覽區展場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一千五百五十元。
    十五、藝文走廊場地使用費:每二週新臺幣五千元。
    十六、推播及戶外 LED螢幕廣告託播:每月新臺幣二萬元。
    十七、中興分館研習室:每時段新臺幣八百元。
    十八、中興分館視聽室:每時段新臺幣六百元。
    十九、通還服務:每本新臺幣三十元。
    二十、館際合作借書服務手續費:每件新臺幣三十元。
    二十一、館際合作複印服務手續費:每件新臺幣二十元。
    二十二、中興分館三樓展覽室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二千一百九十元。
    二十三、中興分館三樓及四樓走廊牆面展區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十四、中興分館一樓期刊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八百元。
    二十五、中興分館二樓書庫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二十六、黎明分館二樓展區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九百五十元。
    二十七、黎明分館三樓展區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九百五十元。
    二十八、數位錄音室場地使用費:每時段新臺幣一千六百五十元。
    二十九、三樓牆面掛畫展區場地使用費:每週新臺幣一千五百五十元。
    三十、一般借閱證補發費:每張新臺幣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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