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文化建設
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傳藝秘字第11230036492號令修正發布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八、入選者或得獎者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且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
      主管機關認定者,或參賽身分不符規定、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或
      其他法令情形者,本中心於事實確認後,得視情節輕重撤銷入圍或得
      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得之入選證書、獎狀、獎牌、獎金。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