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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組織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1030243329號函備查修正發布第二十條條文(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二十條

    本會置副總幹事、專門委員、組長、室主任、工程師、副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專員、副專
    員、組員、技工、工友;組長、室主任得由副總幹事、專門委員、工程師或專員兼任。其員
    額編制依實際業務需要訂定,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本會人員之任免遷調應按月造送清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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