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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處務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農科園商字第112401753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條條文(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亞太水族中心觀賞水族動物展示廳門票收費標準)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二條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機關)觀賞水族展示廳門票收
    費基準如下:
    一、全票:新臺幣五十元。
    二、團體票:新臺幣四十元。
    三、優待票:新臺幣二十五元。
    前項第一款適用對象為一般民眾;第二款適用對象為二十人以上團體;第
    三款適用對象為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兒童及學生。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平日免費,假日適用優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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