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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農糧
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三字第1121489597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為防止病害藉由草莓種苗傳播蔓延,以提昇
      草莓種苗品質,特訂定本須知。

  • [修正]

  • 三、為辦理草莓種苗病害驗證業務,由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為受理機關
      ,負責申請案之受理及發證事宜;由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及國立
      臺灣大學植物醫學研究中心為檢查機關,負責各階段繁殖圃操作管理
      等檢查工作;由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苗栗區農業改
      良場及國立臺灣大學植物醫學研究中心為檢定機關,負責各階段繁殖
      圃之病害檢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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