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農糧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1101073669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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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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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人於各農產品批發市場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二十五條所定交易
方式之交易總金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補貼:
(一)一百十年五月至七月期間任一個月較一百零八年同月交易總金
額減少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一百零八年同月交易總金額需達
二十萬元以上者。
(二)一百十年五月至七月期間任一個月較一百十年三月至四月之月
平均交易總金額減少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一百十年三月至四
月之月平均交易總金額需達二十萬元以上者。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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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截止日至一百十年九月十五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