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林業
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農林試生字第112223646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臺北植物園室內場館使用管理要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農業部林業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為經營管理臺北植物園室內場館
      (以下簡稱本館),特訂定本要點。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