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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畜牧獸醫
中華民國86年9月10日
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121471492A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之二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十三條之二

    除種豬以外,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馬祖地區及金門地區之豬隻,自中華
    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停止注射豬瘟疫苗。
    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馬祖地區及金門地區之豬隻,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
    年七月一日起,停止注射豬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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