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運銷推廣金融
中華民國71年6月29日
中華民國108年2月1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1081073036A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一條;刪除第四十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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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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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條
市場人員退休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
在職且繼續於市場工作之職員年滿六十歲、工員年滿五十五歲,連續服務滿五年以上者,或
修正施行前服務已滿二十五年之市場人員,得申請退休。 - [刪除]
-
第四十條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