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運銷推廣金融
中華民國77年10月26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106002390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四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二十四條

    農會之選舉、罷免,投票人應親自在指定場所秘密圈選選舉票或圈定罷免票後,投入票匭,
    投票人圈選或圈定後,不得將內容出示他人。但不識字或身體障礙不能親自圈投而能表示其
    意思者,得依其請求,由指導員及監票員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