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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農會公益金由農會設專戶存儲,專供農村之文化、福利措施、社區發展及調節農產品產銷失
衡之用,須經其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動支。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運銷推廣金融
中華民國71年6月3日
中華民國107年8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1070023133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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