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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勞工/處務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1050516602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
     (二)執行單位:本署所屬各分署、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及經本署
        同意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下合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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