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環境保護/組織
中華民國89年12月22日
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行政院院臺忠字第1060186272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及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
附件下載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中心置督導一人,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置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
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指定適當人員兼任;置搜救長一人、副搜救長、搜救官
、外事官各四人、各部會協調官及其他行政業務人員若干人,由行政院相關機關人員調
用或派兼。
前項工作人員之職稱及員額,另以編組表定之。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