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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會幕僚作業由本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派員兼辦,受召集人指揮監督。其任務如下
:
(一)辦理本會行政事務。
(二)彙整及研提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訂修之相關資訊。
(三)臨時交辦之其他相關事項。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環境保護/組織
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1060011724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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